教導處-苗栗縣清安國民小學定期評量作業流程暨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計畫
依據:
(一)教育部國教署114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B號函辦理。
(二)苗栗縣政府114年6月24日府教務字第1140126287號函辦理。
(三)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第4點規定,學校實施學習評量,應
訂定 學生學習評量規定,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課程目標命題;其命題
參考其他 資料者,應進行轉化,不得原文照錄。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
機制及迴避原則。
詳情如附件。
相關檔案
苗栗縣清安國民小學定期評量作業流程暨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計畫.pdf
| 發布時間: |
2025-10-28 09:51:36 |
| 發布單位: |
清安國小教導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