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泰安鄉清安國小教師本土語言認證實施計畫
依據:本校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。
目的:
建立教師自我進修態度,形塑教學專業形象。
提升教師教學專業,建構完善的本土語教學團隊。
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教師
實施方式:
鼓勵本校教師報名參加本土語言(泰雅語及客語)認證。
獎勵方式:
通過初級認證者,公開獎勵。
通過中級認證者,公開獎勵並給予補假半天。
通過中高級或高級認證者,公開獎勵並給予補假乙天。
代理代課教師通過認證者,除以上獎勵,並於參加本校代理代課教師徵選時,視情形酌予加分。
預期目標:
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認證,充實本校本土語言教師人力資料庫。
建立完善的教師自我進修教學專業制度。
本計畫陳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